计算机系统使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学校网络管理、加强学校网络与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学校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保证学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学校教学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涉及的网络范围、计算机系统及其他设备包括:学校信息管理系统网络(内网)、学校互联网(外网)、在网络或单机运行各信息管理系统及应用程序所使用的计算机、接入学校网络运行的教学设备或其他设备使用计算机系统、计算机外部设备(如打印机等)、网络设备等。
第二条 硬件管理
1. 操作人员要精心保养设备及配套设施,保持工作站电脑及相关设备的清洁,不得在操作电脑时吃零食、饮水;每日工作前清洁工作台和设备,下班前应按操作规程关闭全部电脑设备。
2.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启动电脑,不得频繁开机、关机,关机后必须间隔一分钟以上才能再次开机;不得用力拍打设备,不得强拉打印机中被卡住的纸张,不得带电插拔线缆,以免造成设备损坏。
3. 超过2小时不用计算机,必须安全关闭计算机,如果可能尽量关闭插座开关。
4.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计算机、打印机、掌上电脑(PDA)等相关基本知识和技能,能够满足日常工作中使用、管理和维护的需要。
5. 信息化相关硬件设备的设置、维修和管理统一由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负责,其他人不得擅自拆卸或安装任何设备及配套设施。
6. 员工在使用计算机中遇到了非正常使用情况或困难,请通知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人员确定故障原因及维修,并主动说明故障现象,积极配合维修。
7. 学校计算机设备的资产管理权分属各个使用部门所有。学校员工不得滥用计算机设备,使用者有义务对自己所使用的计算机设备负责,PDA等移动设备不得通宵放置在无人、开放的办公环境中;对计算机硬件设备的损坏、丢失、被盗等情况,必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及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
8. 各科室计算机要明确专人负责,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计算机的数量、型号、分布情况、用途做到心中有数,建立严格的使用和管理制度,非本院工作人员禁止操作使用内网计算机。
第三条 软件管理
1.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认真细心,确保输入的数据准确,在保存数据前要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保存。
2. 操作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时,应按操作规程正确退出工作程序,关闭所有窗口界面。
3. 操作人员严禁私自安装、使用工作范围以外的系统软件、工具软件和应用程序;严禁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非法操作,不得以任何手段破解或尝试破解学校相关系统管理和应用软件
4. 操作人员在首次使用计算机系统或学校相关管理软件前必须接受相关培训。
5. 需要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提供技术服务支持的软件使用、采购、相关技术培训等须经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审核同意。
6. 计算机使用者不得私自改动、删除或安装任何软件。 当出现计算机软件故障或损坏,应及时通知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并作好记录。
7. 任何操作人员不得私自连接或打开数据库直接进行操作。
第四条 网络管理
1. 学校计算机用户如发现网络中断或网络系统不可使用,请马上通知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维修。
2. 入网设备信息点的开通、网络架构和网络配置的改变、需使用科室事前提交书面申请报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经批准后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调试。
3. 各部门如需调整布局、装修改造,如对系统线路和工作站有影响的,应提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经主管领导批准及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审核后,转交学校相关部门进行改造。
4. 网络线路所经部门必须对有关线路和设施严格保护,不得在系统硬件设备、网络线路及配套设施附近安放具有较强电磁干扰的电器设备(如电视机、电冰箱等、微波炉等),以免干扰系统的正常运行。
5.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擅自变动网络设施。
6. 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将非学校计算机、笔记本等,擅自接入学校网络。
7. 部门或个人院内访问互联网须书面申请,经主管部门负责人确认在工作范围之内,报主管院长审批后交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办理相关手续。只有授权用户才能使用学校内部提供的互联网服务,授权用户必须遵守学校有关的管理条例,接受管理员的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相关部门关于互联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
8. 具有互联网访问权限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必须将互联网服务利用于工作范围之内,否则取消互联网访问权限。
9. 不得擅自允许非本院人员使用学校互联网资源。
第五条 安全管理
1. 未经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批准,操作人员不得将系统设备和相关设施提供给其他人员学习、查询或作其它用途。
2. 学校计算机及其相关应用系统的使用者必须是经过主管部门授权认可的学校工作人员。
3. 操作人员应牢记自己的工作密码并对其负责,定期更换密码,不得将密码转告他人。如果遗忘密码,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管理人员更换密码。严禁借、盗用他人工作密码进入系统,赿级越权操作。因密码泄露而导致的所有后果由操作人员自己负责。各管理系统用户因工作或其他原因产生人事变动后,请该部门及时通知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修改用户账号的相关信息或停用账号。
4. 计算机系统必须安装杀病毒软件,原则上内网计算机必须安装桌面管理软件,启用安全策略,禁止使用光驱、移动存储等,因工作需要必须使用光驱或移动存储的科室、个人,须到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填报光驱使用责任书或移动存储设备责任书,报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负责人、分管院长签字审批后,方可开通,使用人员应加强安全意识,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安全规定,发现异常应立即上报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
5. 安装有其他专用系统或专用软件的入内网设备,由入网设备配置科室负责向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分管工程师提供入网设备档案、相关技术资料及管理要求等。分管工程师负责向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安全管理人员提交入网设备档案等相关资料,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审核是否能够安装桌面管理软件、杀毒软件等安全管理软件,确定设备安全保护策略和设备安全隐患级别。
6. 非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安装操作系统的内网设备,安装工程师按照安全管理人员确定策略进行相关软件安装,安装人员无法处理的情况,可由安全管理人员协助处理。安全管理人员对该设备的网络配置、杀毒软件、网管软件、计算机的硬盘等进行相关的安全检查,符合要求并签字确认后方可;对于不能安装安全管理软件并有安全隐患的入内网设备,须有关责任人签订相关责任保证书。
7. 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隐患风险大的设备重点监控、重点管理。
8. 操作人员严禁在网络上发布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言论、消息,发现网络上的任何与工作无关的言论和消息应立即通知学校相关部门。严禁传播淫秽、色情、有损学校形象的资料和图片!
9. 严禁在学校的计算机系统上安装或玩计算机游戏!禁止任何人、任何时间、在任何工作站玩游戏、看小说及运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程序!如发现有游戏则由使用者负责,同时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10. 各科室计算机用户请及时对自己的数据进行备份,重要数据必须存放在非操作系统盘上,并每周对重要数据进行一次硬盘备份。
11. 对于学校内部共享资源的使用,请各用户主管部门向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提出相应的申请;任何人不得随意访问未经授权的网络资源,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的主机及其共享文件夹。
12. 任何科室、部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将计算机或其他设备同时联接内外网络。
第六条 保密管理
1. 任何部门和个人应高度重视保护学校的秘密,对于需要在网上发布的数据及信息必须保证有审批和授权,违者必究!
2. 未经主管领导或部门许可,任何人不得从计算机和相关的应用系统内获取非公用的相关数据信息。
3. 未经批准,操作人员不得将系统数据和资料以任何方式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4. 科主任对科室内部信息负有管理责任,在数据及文件的存取、打印、复制、删除等过程中,应严格加强管理,不得擅自拷贝、打印和修改,防止信息泄密。
5. 所有敏感的数据或者机密数据必须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加密处理;并通过一定的物理安全措施进行备份保密存储。
第七条 处罚规定
1.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200-1000元处罚,屡次违反者加倍处罚。
2. 对学校造成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损失者,予以扣除3-6个月绩效工资,情节严重者,停岗培训,取消当年院内一切评奖资格。
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以上处罚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学校内网、外网的计算机用户。
版本控制
版本号 |
日 期 |
摘 要 |
制定 |
审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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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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